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礼卫医罚字2020第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
行政处罚内容 | 礼县名都医院核磁室未消毒案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24 |
决定机关 | 礼县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蒲夏芬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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