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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礼卫医罚字2020第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行政处罚内容 礼县名都医院核磁室未消毒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4
    决定机关 礼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蒲夏芬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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