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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海市监处〔2020〕1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计量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电能表;2.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4
    决定机关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一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