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津市场监管稽罚[2018]1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于2018年8月伪造天津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出具的非转基因大豆检测报告(编号TFI-7518-2018)。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5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1-14 |
决定机关 |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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