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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徐新)应急罚〔2021〕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壹万壹仟贰佰伍拾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7
    决定机关 新沂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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