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19]070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19年10月26日 10时38分在莞深高速石碣收费站实施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2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