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东交罚[2019]0707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19年10月26日 10时38分在莞深高速石碣收费站实施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02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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