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哈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被处罚当事人内控管理失效,发生内部员工挪用客户资金案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09
    决定机关 哈密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王维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