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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遵综执0801处字第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266.3平方米土地,恢复土地原状;2.罚款2266元(大写:贰仟贰佰陆拾陆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8
    决定机关 遵义市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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