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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嘉处〔2021〕1420210003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2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0
    决定机关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