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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18〕第0921041912210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金秋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8年10月26日13时40分,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钱江世纪城中队执法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金秋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萧山区钱江世纪城B-07-02地块(兆丰东方)进行施工作业,现场有打桩机6台,已完成工程桩49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行为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42106.00元整。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4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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