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厦环(海)罚决字(2017)4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罚款2万元;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09 |
决定机关 | 海沧区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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