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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厦环(海)罚决字(2017)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罚款2万元;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09
    决定机关 海沧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