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津市场监管稽罚[2018]7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9月10日间,生产经营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规定的康乐小豆冰糕(冷冻饮品)170箱,上述行为满足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构成要件,货值金额3553元,违法所得323元。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6万元, 没收金额:0.0323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19 |
决定机关 |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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