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龙市监检处〔2018〕6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的商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库存的上述 “开关”、“插座”各3只(均为备份样品); 二、罚款陆佰玖拾肆元,没收违法所得陆元,合计柒佰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03 |
决定机关 |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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