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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公(三)行罚决字[2020]027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恩华医院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石祥西路859号紫金启真大厦5号楼杭州恩华医院有限公司的信息系统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存在安全隐患,于2020年05月28日14时30分被公安机关查获。该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责令五日内改正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8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三墩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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