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税厚街罚〔2021〕1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丢失发票,遗失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空白票)2份,发票代码:044001900304,发票号码:33474945-33474946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09 |
决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厚街税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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