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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综执〔2020〕罚决字第05-0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被处罚人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7
    决定机关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高建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