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泓锋家居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00MA****AL5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72民初1334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粤1972执1386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被告双方确认截至2021年7月23日,被告东莞市泓锋家居有限公司尚欠原告货款111574元;二、原告、被告双方确认并同意由被告在2021年9月30日前分三期向原告支付款项114930元(包含货款111574元、原告为本案支付的担保费1000元、本案受理费1274元及保全费1082元),就此了结双方基于案涉买卖合同关系引起的权利义务;上述款项支付具体时间为:第一期于2021年8月15日前支付60000元(包含货款56644元、担保费1000元、受理费1274元、保全费1082元,支付顺序为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货款);第二期于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货款25000元;第三期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29930元;(原告指定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户名:东莞市博哲纺织品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市沙田支行,银行账户44288001040021579);三、担保人冉洪英对被告东莞市泓锋家居有限公司所负的上述债务114930元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各方同意被告按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清偿义务;四、原告、被告及担保人各方一致同意:若被告、担保人冉洪英按照第二、三条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则双方之间关于本案的买卖合同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就此了结,互不追究;若被告、担保人未能按本协议第二、三条的约定按期足额履行,则原告有权随时申请法院对被告、担保人强制执行114930元中剩余未支付部分及逾期还款利息[利息以货款111574元中未付款部分为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为限];五、本案受理费1274元、保全申请费1082元,共计235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在协议第二、三项中约定了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六、原告东莞市博哲纺织品有限公司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