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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市南海区立章包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0573****39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972初2424号
    案号 (2020)粤1972执310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3-27
    发布日期 2020-09-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00602672】。一、确认截至判决当日被告立章公司尚欠付原告租金1731589元,迟延利息4680元,扣除原告签订合同时收取的30万保证金,被告兴亮公司未付租金金额为1431589元。二、原告同意被告立章公司分11期支付上述租金及迟延利息,从2019年7月开始,每月一期,每期于每月12日前支付,第一至三期每期5万元,第四至十期没期160783元,第十一期160788元。被告范永亮、黄晓霞对被告兴亮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如被告立章公司依约向原告支付款项,则原告及三被告的案涉权利义务了结,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兴亮公司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案涉租赁设备归兴亮公司所有;如被告兴亮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付款,则原告有权在被告兴亮公司延期之日30日后就款项1436269元扣除已支付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的三被告,其原告有权就案涉融资租赁设备(详见附件)拍卖或变卖款项优先受偿。四、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6708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三被告自愿负担,原、被告同意由三被告在最后一期付款时迳付21708元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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