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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银监罚决字〔2018〕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存在违反信贷政策、违规开展存贷业务、违规开展票据业务等问题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27
    决定机关 宁波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刘洪琪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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