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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市监案字〔2020〕8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侵权的印有图形的拉毛布五块图样的拉毛布(蓝色布匹150*147cm、棕色布匹189*144cm、红色布匹155*150cm、灰色布匹150*153cm、黑色布匹140*122cm);二、处罚款人民币500元(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7
    决定机关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