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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皖银保监罚决字〔20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办理国内有追索权卖方明保理违反多项授信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1
    决定机关 安徽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李业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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