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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朔银监罚决字〔20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管人员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0
    决定机关 朔州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志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