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朔银监罚决字〔2017〕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规开展债券非标业务 |
行政处罚内容 | (1)罚款30万元;(2)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26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朔州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