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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交罚决第ZD0768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0年09月27日 10时09分在(违法地点)滨河辅道福滨天桥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30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