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工友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鲁伟巍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3021230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506民初2077号 |
案号 | (2016)苏0506执358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6-11-10 |
发布日期 | 2017-05-10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鲁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上海深喜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代偿款1129000元(其中本金1000000元、利息129000元)并支付以100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3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苏州工友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鲁伟巍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中的代偿款1129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人民币7526元,由被告苏州鲁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工友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鲁伟巍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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