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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淳公(临)行罚决字[2019]516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盈铭深冷真空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9月至今,流动人口张某某在杭州盈铭深冷真空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杭州盈铭深冷真空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时将流动人口张某某的相关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2019年11月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杭州盈铭深冷真空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已构成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盈铭深冷真空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浙江省淳安县政府非税收缴款单到1、浙江政府服务网APP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缴款;2、打开浙江政府服务网页(www.zjzwfw.gov.cn),进入公共支付,按缴款单号进行缴款;3、银行柜台缴款:淳安县内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各网点的方式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5
    决定机关 淳安县公安局临岐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