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吴交综罚字【2021】0015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
行政处罚内容 |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16 |
决定机关 | 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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