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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谢岗)应急罚[202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9月11日,执法人员到东莞捷荣模具制造工业有限公司谢岗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由公司总经理张万雄陪同,检查发现九项问题,其中该公司存在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且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9月11日,执法人员到东莞捷荣模具制造工业有限公司谢岗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由公司总经理张万雄陪同,检查发现九项问题,其中该公司存在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且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处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整)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9
    决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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