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 芒 ) 安监管罚〔2018〕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8年6月27日,芒市芒丙鑫龙采石场上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资料,该许可证(【德】FM安许证字【038】)已逾期(2018年6月24日到期,矿山于2018年6月25日已停止生产)。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从轻或减轻处罚条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7-10 |
决定机关 | 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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