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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21]067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11月15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中135号1栋513室对当事人东莞市东聚强运输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在对被询问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后,发现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9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