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东城综处字[2021]第02-03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10月29日23时51分,东莞市东聚强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员工驾驶(粤SE0123)货车在塘厦镇樟木头大道路段倾倒建筑垃圾,倾倒有建筑垃圾约9平方米。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于行政罚款30000万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9
    决定机关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