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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市监处〔2020〕9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经营的水氧e清?隐形眼镜护理液(批号190601)2瓶;2、并处罚款一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6
    决定机关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叶文群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