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榕鼓税 罚 〔2019〕 90513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税收管理 |
行政处罚内容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所属期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逾期未申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30 |
决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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