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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环罚字〔2020〕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产整治;2、针对该公司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玖拾万元(¥900,000.00元);3、针对该公司场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的产品及原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以上两项相加共计处以罚款人民币玖拾贰万元(¥92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1
    决定机关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