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二七 )安监罚〔2017〕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较重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12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吴凤群、郭笑松在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河南鼎鑫百货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张均、刘奎生、朱宏伟)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参照《郑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该单位违法行为属于较重违法行为,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09
    决定机关 郑州市二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