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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新)市监(公)罚决〔2017〕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17
    决定机关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黄兴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