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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市监高食罚字〔2019〕052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466.7元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4
    决定机关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唐家湾镇)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