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洛工商处字[2015]2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个体工商户应当办理登记事项变更而未办理变更登记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2-30
    决定机关 洛阳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曹京京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