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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菏银监罚决字〔201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存在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25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05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菏泽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刁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