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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政罚〔2021〕00J49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公路与运输智控大脑管控系统:发现2021年3月1日-3月31日期间,绍兴市捷达油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D27978、浙D36081在行驶途中出现超速现象,且公司动态监管人员没有及时作出提醒,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1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