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温银监罚决字〔20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款资金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未严格审查借款人借款实际用途;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票据业务;通过循环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业务虚增存款;支行负责人代为履行行长职责超规定期限;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导致员工发生严重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6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1-22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孟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