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广电丝路传媒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611021MA****AT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民初609号 |
案号 | (2020)津01执79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天津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陕西广电丝路传媒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丝路文广影视文化传媒(天津)有限公司欠付的节目制作费660000元,并以660000元为基数按照0.1%日利率计算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1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违约金;二、驳回原告丝路文广影视文化传媒(天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400元,由被告陕西广电丝路传媒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