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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长处字(2019)第0520190005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物品,罚款7.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6
    决定机关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游鸿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