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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海)食药监-罚〔2017〕2511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10月15日 15时20分至15时40分,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张秋志(执法证件号:57040243)、马宏彬(证件号:57040162)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3号(B段)5号楼1至三层全部的北京美林花园五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证据: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符合《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的情形,建议对当事人一般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30
    决定机关 海淀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