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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赣州市赣县区住建罚字2019第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处于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27
    决定机关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郭腾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