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宜兴市惠华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祖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5584500-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沪贸仲字第352号
    案号 (2017)苏02执45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8-22
    发布日期 2017-12-1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计算至2015年4月22日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29460164.38元,每延迟一日增加人民币7890.41元。(2)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仲裁费267992元及申请执行费。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