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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钱塘市监罚处〔2020〕21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农药广告中含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等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责令当事人在三十天内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3
    决定机关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下沙市场监管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