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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新地罚〔2017〕1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6-05-01 至2017-01-31 未按期进行申报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03
    决定机关 北京北路中心税务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