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下市管罚处字〔2019〕213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所得1728元,二、罚款5000元。上述量罚,依照《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浙江省食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四条细化标准(一).1.(1)确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24 |
决定机关 | 杭州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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