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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孟公(朝)行罚决字〔2019〕106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7
    决定机关 孟津县公安局朝阳镇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