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防腐保存液及其应用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0810038872.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1601377B 公开(公告)日 2012-11-07
申请公布号 CN101601377B 申请公布日 2012-11-07
分类号 A01N1/00(2006.01)I 分类 农业;林业;畜牧业;狩猎;诱捕;捕鱼;
发明人 朱金龙;舒海民;石大训;林毅;沈兴定;马路深;陈海明 申请(专利权)人 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上海翼胜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刁文魁;翟羽
地址 200235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路210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遗体防腐保存液,其原料重量百分比为:甘油15~40%、乙醇5~80%、丙酸1~20%、六亚甲基四胺0.5~25%、5氯-2-4甲基-4异噻唑咻-3酮0.1~15%、余量为水,应用于人的遗体以及野外采集的鱼类、两栖爬行类及动物标本的防腐保存,主要是通过遗体或尸体的腋动脉和/或股动脉注射遗体防腐保存液,在室温18~27℃、相对湿度45~60%的条件下防腐可保存15~100天;本发明的积极效果是:(1)配方合理、成分安全、符合环保的要求;(2)对操作者无毒无害、无刺激;(3)对遗体的防腐保存不会导致组织、器官的破坏、发黑,并能保持自然状态;(4)制备方法简便、使用方便、利于推广。